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鼓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从事专业领域实践工作,不断提高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创新能力以及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2024年学校继续开展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和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成果)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根据《山东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实施办法》(山东师大学位字〔2019〕16号)组织开展评选工作。(评选办法见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管理文件”栏目)。
二、评选范围
博士研究生:达到评选条件,2023年下半年已授学位和2024年上半年提出答辩申请并予以受理者均可申报;
硕士研究生:达到评选条件,2023年下半年已授学位(须当时提出并予以受理优秀学位论文申请)和2024上半年提出优秀学位论文申请并予以受理的论文评阅成绩满足条件者均可申报。
三、评选程序
(1)学校受理申请的学位论文由学校统一组织校外双盲评审。
(2)各学科在学位论文答辩后,根据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条件,对申请者的论文质量、评阅意见、答辩委员会决议和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成果等情况进行审查,提出初步推荐意见。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初审,在推荐比例范围内进行推荐,并分别按类别填写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1、2、3),整理推荐者申报材料。
四、材料报送
(一)请各单位于6月4日,将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及电子版)、需要提供支撑材料的(例如以发表高层次论文不占指标名额者)按指定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份报送学位办;其中发表论文被sci、ei、ssci、cssci等收录的,须提供检索证明(含因子、分区等信息),一并装订入支撑材料册。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相关申请人材料,请于6月1日前报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心(联系人:吴相江,电话:86180171);经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推荐后,于6月4日报送校学位办。
五、其他
所有参评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成果)的研究生,请务必将自己的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答辩决议页(含答辩表决情况页)扫描后留存,以备来年申请省级优秀论文使用。
附件: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3.优秀硕士专业论文(成果)推荐汇总表
4.关于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说明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