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位授权点(以下简称“学位点”)建设和管理工作,推动学位点内涵建设质量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学位点带头人遴选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点带头人遴选备案工作请按《山东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带头人负责制实施办法(试行)》(研究生院网站-学位点工作-管理文件)要求执行。
二、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位点带头人选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做到程序规范、结果公开。
二、学位点带头人选聘应由本人申请,学位点推荐,学位点所在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议,拟任带头人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学位点带头人如在任期内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学术不端、师德不良等行为,或因学位点建设需要调整的,应及时进行调整备案。
四、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填写《学位授权点带头人备案表》(见附件),将excel版和签字盖章扫描的pdf版于11月3日前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联系人:李岩 秦杰 86180868 86180863
邮箱:
附件:1.学位授权点带头人备案表
2.学位授权点代码名称一览表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