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重点学科年度报表及科研情况统计表的通知
研字[2012]62号
各相关单位、重点学科:
为促进我校重点学科的建设发展,及时总结各学科的年度建设和进展情况,根据《山东省重点学科建设工程实施意见》、《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和《山东师范大学学科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各重点学科(含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培育学科、省级重点学科、校级重点学科)应对年度建设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自评,填写“年度报表”和“科研情况统计表”。具体要求如下:
一、省级重点学科(含国家重点学科及重点培育学科)需提交《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年度报表》(附件1)和《山东师范大学重点学科2012年科研情况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
校级重点学科需提交《山东师范大学校级重点学科2012年科研情况统计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已是省级重点学科的不再填写此表。
二、相关材料请于12月24日前报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0331房间)。我办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同时将汇编成册。
相关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wangtaifeng2004@126.com。
联系人:王太峰,86180863。
附件:1.《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年度报表》
2.《山东师范大学重点学科2012年科研情况统计表》
3.《山东师范大学校级重点学科2012年科研情况统计表》
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