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与咨询需求,做好学科学位点评估、论文评审等有关工作,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建立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信息库,并定期进行更新和完善。为保证专家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根据《学位中心关于更新专家信息库的函》(学位中心[2016]90号,附件3),现将我校更新专家库的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本次专家库填报范围包括两部分:一是人事关系在我校的研究生指导教师,二是我校兼职导师中人事关系不在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人员;以上均包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导师。
请各学院按上述范围要求进行维护。
二、工作步骤
1、请所有备案在职的研究生指导教师下载并填写《专家信息简况表》(附件1),于2016年9月15日前将签字后的纸质版及其对应电子版报给所在学院。填表时学科目录及代码可参照《专家库更新学科目录》(附件2)。
2、各学院按照国家给出的《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4),汇总导师填报的《专家信息简况表》,尤其对所有必填项认真把关,确保准确无误。
3、请各学院于9月23日前将《专家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以及本单位所有导师的《专家信息简况表》电子版报研究生学院学位办。
4、9月30日前,学校审核整理后按照国家要求上传学位中心平台。
三、为方便各学院开展此工作,最大限度减小工作量,学位办已将我校现有导师库和已经掌握的导师各字段信息,按照国家数据库格式进行了处理,并暂时转化成excel格式供各学院和导师使用(注:汇总表中专家主要二级学科为其硕士招生专业,博士招生专业未体现,维护时可根据导师自己填报的二级学科进行修改)。各学院填报《专家汇总表》时,可以在此表基础上对本单位专家库(或者由导师本人对自己信息)进行人员筛选、信息增补和维护。
维护时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和式样,维护完毕检查无误后,可作为本单位最终上报的《专家汇总表》。
四、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好此次专家库信息维护工作,确保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并按时上报材料电子版。
附件下载:
1、专家信息简况表
2、专家库更新学科目录(含专业学位)
3、学位中心关于更新专家信息库的函
4、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
5、专家汇总表(通过qq单独发给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研究生院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