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大研字〔2020〕5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学位点建设和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需要,经研究,定于近期开展2020年度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合作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程序
2020年度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合作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按照《山东师范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实施细则》(山东师大学位字〔2019〕14号)有关规定执行,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导师工作-相关文件”栏目。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位点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遴选条件,规范程序,认真审查,择优遴选,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遴选工作。
二、材料报送
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认真审核相关材料的基础上,于4月30日前将如下材料报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
1.《山东师范大学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山东师范大学申请担任合作博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一式3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正式发表或出版的主要学术论文(封面、目录及论文九游会登录j9入口首页)、著作(封面、出版信息、目录、封底等主要信息页)、sci、ei 、ssci、cssci等检索证明(检索证明至少包含收录情况、影响因子、分区情况等信息)、获奖证书、科研项目任务书或批件等材料的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份)。
3.《山东师范大学2020年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汇总表》和《山东师范大学2020年申请担任合作博士生指导教师汇总表》1份及其电子版。
4.直接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者只需填写《山东师范大学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备案表》一份及电子版。
三、注意事项
1.校外人员只能参与遴选合作博士生导师。
2.《简况表》中“近三年”的起始时间为2017年1月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
3.《简况表》要在本院网站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
附件:
1.山东师范大学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2.山东师范大学申请担任合作博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3.山东师范大学2020年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汇总表
4.山东师范大学2020年申请担任合作博士生指导教师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