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山东师大校字〔2017〕134号)(附件1)文件精神,及2019年之前历年《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现对我校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学业预警,具体通知如下:
一、预警对象
2024年上半年未毕业的2019级博士研究生、2020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农村教育硕士、202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24年上半年未授学位的2016级、2017级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2024年上半年结业的研究生。
二、学校相关规定
2019级博士研究生、2020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202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如能在2025年上半年按照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环节(含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德、智、体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则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发学位证书。属于《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之情况的,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的硕士研究生可在一年内、博士研究生可在两年内重新申请答辩一次,通过者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未提出答辩申请或提出申请未通过者,不得再次申请毕业(学位)答辩。如2025年上半年未能按期毕业或结业,经报学校批准,予以退学,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016级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应在2024年上半年之前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并于2025年上半年完成学位论文,经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可申请答辩,通过者颁发学位证书。若2024年上半年未修满规定的学分或未通过全国统考,或者2025年上半年未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论文答辩的,不再具备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的资格。2017级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应在2025年上半年之前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通过全国统考,并于之后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写作和答辩环节,否则不再具备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的资格。
三、工作时间安排
(一)2024年6月19日前,研究生院向各培养单位发送学业预警名单。
(二)2024年6月25日前,各培养单位联系学业预警名单中的研究生,将《山东师范大学学业预警通知书》(附件3)交由学生本人签收(代签收者需提供委托书)。
(三)研究生收到《山东师范大学学业预警通知书》后,应在2024年6月28日前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知情同意书》(附件4),培养单位根据汇总的附件4填写情况填写附件2,并于2024年6月28日前将附件2的excel版及盖章后的pdf版发送至sdnupyb@126.com。
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