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通知要求,生源地助学贷款获贷的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必须进行毕业确认。若未按期办理,会影响学生毕业及以后的正常还款,同时,未按时还款也会给学生个人带来不良信用记录。现将具体办理流程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督促相关学生遵照办理。
一、政策解读
1.毕业后离校就业。学生自毕业(或结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针对2020年以来新申请贷款的学生,毕业后5年只偿还利息,从第6年开始偿还本金及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助学贷款利率为“lpr5y减60bp”,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2.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4〕2号),对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4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3.继续在校就读。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或因休学转至下一年级继续在校就读的学生,应及时向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4.提前还款。若经济情况允许,学生可以到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或部分还清贷款本息。
5.贷款逾期。学生出现违约情况,违约信息会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直接导致个人信用受损,对于将来办理个人信贷(信用卡、车贷、房贷等)业务及个人事业发展会产生不良影响。
二、毕业确认申请
登录系统后完成信息更新的学生,仔细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毕业确认”板块,即完成所有毕业确认工作。若登录和申请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生源地资助中心(办理贷款合同的部门),或拨打95593服务热线。(注:部分学生可能出现就读专业或学院信息有误的情况,这不影响学生正常毕业确认,忽略即可)。「通讯信息」中的手机号码非常重要,如需更新修改,点击「信息修改」并修改。
请各单位督促各位获贷毕业生离校前进行毕业确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实时发布各学院(部)毕业确认率。
三、注意事项
1.毕业确认是做好国家开发银行信用助学贷款后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是就业学生正常毕业的手续之一;是升学学生继续享受免息的关键步骤;有延期毕业、入伍、休学等情况的学生及时联系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学籍异动,可以避免自动确认毕业而产生的利息。
2.为有效预防我校学生贷款逾期现象的产生,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加强贷款毕业生离校前的诚信教育,将诚信教育融入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结合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工作,利用谈心谈话、主题班会等形式告知贷款学生还款知识、贷款违约后果等,使诚信理念深入学生内心,毕业后自觉履行还款义务。
3.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于毕业离校前,对每一名贷款毕业生进行毕业确认,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由于部分毕业生找工作等原因不在学校,请辅导员老师务必通过各种方式通知每一位即将毕业的贷款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如有疑问,请咨询研究生院马骏姣老师,九游会登录j9入口的联系方式:86182289。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