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近期开展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换届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届工作严格按照《山东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山东师大校字〔2015〕174号,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学位委员会”栏目)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教育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教育硕士教育中心负责组织换届。
二、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教育硕士教育中心于5月31日前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推荐名单及电子版报校学位办公室。
三、联系人:宋强 李岩电话:86180863,86180868
附件:
1、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推荐名单样表
2、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推荐名单样表
山东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