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规定》,为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现将制定教学计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1、研究生课程安排应严格按照《山东师范大学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培养方案》、《山东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计划制定,不得随意改动。
2、研究生公共外语、政治课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上课时间和地点,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专业课由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统一安排上课时间和地点,研究生专业课程由各单位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专业课安排不能与公共课冲突。请各单位务必于2021年8月29日前安排好本单位的研究生专业课程并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并将专业课程表(系统内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2021级研究生专业课排课时间从下学期开学后第2周开始排课,第19周结束。
3、各单位公共政治课及外语课分班情况已确定,详见(附件2)课程表。《高级英语》、《中级英语》分学硕班与专硕班,《中级英语》为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的各类硕士生及新传学院部分硕士生开设。
4、研究生课程表将作为学校检查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期末核算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年底申报特殊岗位津贴研究生工作量审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未经上报研究生院备案的课程,学校将不予承认。
5、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山东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规定》(附件1),对于违反学校规定的,学校将提出通报批评,对于造成教学事故的,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本计划不包含公共选修课排课情况,新学期选课系统开放后,学生在系统内根据个人培养计划选修公共选修课。
研究生院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