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法律硕士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适用水平,促进兼职法律硕士生导师与学生的交流沟通,12月7日下午,山东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举办第三届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学术沙龙。本次沙龙主题为“女性(主义)视角下的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沙龙分为上半场的法律思维论和下半场法律实践论。
山东师范大学院长助理吕芳副教授主持沙龙,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曹磊、济南中院审监庭原庭长钟淑健、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柴玉丽律师和金仑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子鑫律师等四位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作为特邀嘉宾出席,法学院部分老师及研究生、本科生参加。
上半场议程由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老师田尧主持。主要围绕女性权利、离婚案件中感情破裂的标准认定等问题进行讨论,探讨了法官在裁判具体案件中的男性和女性的思维差异。钟淑健讲到,在法庭上法官更关注的不是当事人的性别,而是原被告身份。柴玉丽则认为女性法官在裁判过程中普遍更有耐心,男性法官则更关注结果。曹磊根据以往判案经验认为法官被假定作为一个理性人,做出的判断都是平等公正的。对于具体案件,法官首先考虑的是法律是否有具体的规定。孙子鑫认为法官个体的差异比较明显,基于每个人的成长环境,每个人看待这个问题的标准必然是不一样的。
下半场议程由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老师张百灵主持。四位与会嘉宾共同剖析了变性人与同性恋、家暴与性别歧视等社会问题。嘉宾们从理论到实务,从宏观到微观等诸多方面对上述几个问题分享了自己的见解。他们专业性的分析、针对性的观点和启发性的发言,引发同学们积极思考和热烈反响。
沙龙最后阶段由吕芳作总结发言,她向与会的各位嘉宾、老师及同学表示衷心感谢,并期许同学们要勤思考,增强与外界的沟通交流。